本發明涉及生活電器,尤其是涉及一種烹飪設備。
背景技術:
1、空氣炸鍋是通過高溫加熱機器里面的熱管來產生熱空氣,然后用風機帶動扇葉將高溫空氣吹到鍋內加熱食物,使熱空氣在封閉的空間內循環,利用食物本身的油脂煎炸食物,從而使食物脫水,表面變得金黃酥脆,達到煎炸的效果。
2、相關技術中熱空氣的熱量集聚在食材底部,造成食材頂部與食材底部具有不同的烘烤效果。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提出烹飪設備,提高烹飪設備對食材加熱的均勻度,提高烹飪效果。
2、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烹飪設備,包括:主機,所述主機內設有烹飪腔室,所述主機包括加熱組件和風機組件,所述加熱組件用于對所述烹飪腔室內的空氣進行加熱;用于放置食材的第一食材容器,所述第一食材容器放置于所述烹飪腔室內,所述第一食材容器與所述烹飪腔室之間限定出空氣流道,所述空氣流道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上方的中間流道;所述風機組件用于將加熱后的空氣導向所述中間流道以進入到所述第一食材容器內。
3、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烹飪設備,通過設置中間流道,提高烹飪設備對食材加熱的均勻度,提高烹飪效果。
4、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空氣流道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外周壁和所述烹飪腔室的內周壁之間的側部流道,所述側部流道與所述中間流道連通,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底壁設有氣流出口。
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側部流道由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側板和所述烹飪腔室的內周壁限定出。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烹飪設備還包括集液件,所述集液件設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下方以收集所述第一食材容器排出的液體。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集液件設有空氣出口和集液腔,所述空氣出口位于所述集液腔的底壁的上方。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烹飪設備還包括遮擋件,所述遮擋件設于所述集液件,所述遮擋件在所述集液件上的投影覆蓋所述空氣出口。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遮擋件包括:遮擋主體;遮擋支撐部,所述遮擋支撐部為多個,多個所述遮擋支撐部設于所述遮擋主體的周向上,相鄰的所述遮擋支撐部與所述集液件共同限定出通氣孔。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遮擋主體的邊沿設有凸臺,所述凸臺為多個,相鄰的所述凸臺共同限定出漏油槽。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遮擋支撐部設有導油槽,所述導油槽一一對應連通所述漏油槽。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集液件還設有凸筋,所述凸筋位于所述遮擋件在所述集液件上的投影范圍,所述凸筋與所述集液件的側壁共同限定出所述集液腔。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集液件的一部分朝向所述第一食材容器凸出以限定出凸起部,所述空氣出口設于所述凸起部。
14、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凸起部與所述加熱組件共同限定出容納空間,所述風機組件的一部分設于所述容納空間。
1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烹飪設備還包括擾流筋,所述擾流筋位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上方以擾動所述中間流道的空氣。
1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擾流筋包括不少于3條圍繞蓋中心向外擴散的直筋,或,所述擾流筋包括不少于3條圍繞蓋中心向外擴散的曲筋。
1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組件包括加熱管以及熱盤,所述加熱管設置于所述熱盤,所述熱盤上形成有供熱風通過的通風孔,和/或,所述熱盤形成有放置第二食材容器的放置區域。
1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組件與所述主機耦合連接。
1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主機包括:基座,所述基座設有所述風機組件和所述加熱組件;蓋體,所述蓋體可活動地設于所述基座的頂部,所述蓋體外罩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外側。
20、本發明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
1.一種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流道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外周壁和所述烹飪腔室的內周壁之間的側部流道,所述側部流道與所述中間流道連通,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底壁設有氣流出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部流道由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側板和所述烹飪腔室的內周壁限定出。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集液件,所述集液件設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下方以收集所述第一食材容器排出的液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液件設有空氣出口和集液腔,所述空氣出口位于所述集液腔的底壁的上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遮擋件,所述遮擋件設于所述集液件,所述遮擋件在所述集液件上的投影覆蓋所述空氣出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件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主體的邊沿設有凸臺,所述凸臺為多個,相鄰的所述凸臺共同限定出漏油槽。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支撐部設有導油槽,所述導油槽一一對應連通所述漏油槽。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液件還設有凸筋,所述凸筋位于所述遮擋件在所述集液件上的投影范圍,所述凸筋與所述集液件的側壁共同限定出所述集液腔。
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液件的一部分朝向所述第一食材容器凸出以限定出凸起部,所述空氣出口設于所述凸起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與所述加熱組件共同限定出容納空間,所述風機組件的一部分設于所述容納空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擾流筋,所述擾流筋位于所述第一食材容器的上方以擾動所述中間流道的空氣。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擾流筋包括不少于3條圍繞蓋中心向外擴散的直筋,或,所述擾流筋包括不少于3條圍繞蓋中心向外擴散的曲筋。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組件包括加熱管以及熱盤,所述加熱管設置于所述熱盤,所述熱盤上形成有供熱風通過的通風孔,和/或,所述熱盤形成有放置第二食材容器的放置區域。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組件與所述主機耦合連接。
17.根據權利要求1-16中任一項所述的烹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機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