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家居用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除螨儀。
背景技術:
1、現有技術中,如申請號為202022328379?.2的實用新型專利,其公開了一種除螨儀,在滾刷室上設置吸塵風道和抽風管道。其中,吸塵風道用于將滾刷室內灰塵抽入到塵杯的通道,而抽風管道則與吸力生成室連通進而為除螨儀提供吸力,即吸力生成室通過抽風管道與集塵室連通。通過該技術方案設置的除螨儀存在部分吸入的氣體未經過濾芯過濾就被抽走排出的問題,因此吸塵除螨的效果不佳。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除螨儀,以解決現有技術存在吸塵除螨不佳的問題。
2、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基礎方案如下:
3、一種除螨儀,包括:機殼和塵杯,所述塵杯可拆卸設置在機殼上;所述機殼前端底面設置有吸塵口,所述機殼前端底部設置有滾刷室,所述滾刷室內設置有滾刷組件,所述吸塵口與滾刷室相通;所述機殼后端內設置有吸力生成室;所述滾刷室上方依次設置相互連接的進風管和出塵口,所述塵杯底部設置進風口,所述進風口與所述出塵口相連通;所述塵杯內設置隔板,所述隔板上設置有過濾組件,所述隔板上開設通風口,所述塵杯底部設置出風口,所述出風口與所述吸力生成室連通,氣流通過進風口進入塵杯并依次經過濾組件、通風口和出風口通往吸力生成室。
4、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申請的一種除螨儀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5、本申請的除螨儀通過設置隔板、通風口、出風口和過濾組件,氣流需穿過過濾組件才可以被抽入吸力生成室,使得氣流可以得到充分的過濾,提高除螨吸塵的效果。
6、同時在機殼前端的上方只需要設置一個出塵口,對應的塵杯前端底部只需要設置一個進風口,相比于現有技術,無需在機殼前端的上方額外設置另一個抽風口,也無需對接腔用于抽風口與吸力生成室的連接,使得整機的尺寸可以得到縮減,更加的緊湊。
7、優選的,所述吸力生成室內設置有抽吸電機,所述抽吸電機的輸出端設置有電機蓋,所述電機蓋前端設置有連接管道,所述連接管道與所述出風口連接,所述機殼在抽吸電機兩側分別設置有散熱網孔。
8、有益效果:抽吸電機提供除螨儀所需的吸力;氣流被抽到抽吸電機后,從兩側的散熱網孔排出機殼。
9、優選的,所述塵杯包括頂蓋、隔板以及杯體,所述杯體包括并列設置且相互連通的旋風室和集塵室,所述進風口設置在旋風室上,所述過濾組件位于所述旋風室內,所述隔板位于所述頂蓋與杯體之間。
10、有益效果: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實現對空氣的過濾和空氣中灰塵和氣體的分離。
11、優選的,所述頂蓋上設置有圍板,圍板內設置有彈簧,所述頂蓋與所述杯體上設置有卡舌,所述杯體上設置有凸起,所述卡舌中部鉸接于圍板,所述卡舌一端受彈簧彈力作用,另一端與所述凸起卡接。
12、有益效果: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實現頂蓋與杯體的快速拆裝。
13、優選的,所述機殼后端上方設置有把手,所述塵杯前端底部設置有插塊,所述機殼頂部對應設置有插孔;所述塵杯后端設置有卡槽,所述把手上設置有卡扣。
14、有益效果: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實現塵杯與機殼的快速拆裝。
15、優選的,所述機殼前端內部設置有驅動電機和傳動組件,所述驅動電機通過所述傳動組件帶動滾刷組件轉動。
16、有益效果: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實現滾刷組件的轉動。
17、優選的,所述進風管兩側設置有灰塵感應器,所述機殼前端內設置有控制板,所述機殼前端頂部設置有顯示屏,所述灰塵感應器和所述顯示屏分別與所述控制板信號連接,所述顯示屏上設置有塵螨警示燈。
18、有益效果:通過灰塵感應器、控制板和塵螨警示燈配合工作,可以起到提示用戶是否已將塵螨吸干凈的作用。
19、優選的,所述機殼前端的底部還設置有超聲波發生器。
20、有益效果:超聲波發生器可起到輔助殺菌作用。
21、優選的,所述機殼前端的底部還設置有紫外殺菌燈。
22、有益效果:紫外殺菌燈可起到輔助殺菌作用。
23、優選的,所述機殼前端的底部兩側分別設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內設置有滾輪。
24、有益效果:滾輪便于除螨儀的移動。
1.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殼(1)和塵杯(2),所述塵杯(2)可拆卸設置在機殼(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力生成室(6)內設置有抽吸電機(13),所述抽吸電機(13)的輸出端設置有電機蓋(39),所述電機蓋(39)前端設置有連接管道(40),所述連接管道(40)與所述出風口(12)連接,所述機殼(1)在抽吸電機(13)兩側分別設置有散熱網孔(1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塵杯(2)包括頂蓋(15)、隔板(9)以及杯體(16),所述杯體(16)包括并列設置且相互連通的旋風室(17)和集塵室(18),所述進風口(8)設置在旋風室(17)上,所述過濾組件(10)位于所述旋風室(17)內,所述隔板(9)位于所述頂蓋(15)與杯體(16)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頂蓋(15)上設置有圍板(19),圍板(19)內設置有彈簧(20),所述頂蓋(15)與所述杯體(16)上設置有卡舌(21),所述杯體(16)上設置有凸起(22),所述卡舌(21)中部鉸接于圍板(19),所述卡舌(21)一端受彈簧(20)彈力作用,另一端與所述凸起(22)卡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1)后端上方設置有把手(23),所述塵杯(2)前端底部設置有插塊(24),所述機殼(1)頂部對應設置有插孔(25);所述塵杯(2)后端設置有卡槽(26),所述把手(23)上設置有卡扣(27)。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1)前端內部設置有驅動電機(28)和傳動組件(29),所述驅動電機(28)通過所述傳動組件(29)帶動滾刷組件(5)轉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管(38)兩側設置有灰塵感應器(30),所述機殼(1)前端內設置有控制板(31),所述機殼(1)前端頂部設置有顯示屏(32),所述灰塵感應器(30)和所述顯示屏(32)分別與所述控制板(31)信號連接,所述顯示屏(32)上設置有塵螨警示燈(33)。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1)前端的底部還設置有超聲波發生器(34)。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1)前端的底部還設置有紫外殺菌燈(35)。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螨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1)前端的底部兩側分別設置有凹槽(36),所述凹槽(36)內設置有滾輪(37)。